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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《穩定性二氧化氯溶液國家標準》 |
| 標準號:GB/T20783-2006 |
| 1 範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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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標準規定了穩定性二氧化氯溶液的要求、試驗方法、檢驗規則以及標誌、包裝、運輸和貯存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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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標準適用於穩定性二氧化氯溶液。該產品主要用於生活飲用水、工業用水、廢水和汙水處理。也可用于醫療衛生行業、公共環境、食品加工、畜牧與水產養殖、種植業等領域的殺菌、滅藻、消毒及保鮮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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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子式:ClO2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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相對分子品質:67.45(按2001年國際相對原子品質) |
| 2 規範性引用檔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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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列文集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。凡是標注日期的引用檔,其隨後所以的修改單(不包括勘誤內容)或修訂版均不適用於本標注,然後,鼓勵根據本標注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檔的最新版本。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檔,其最新版本適用於本標準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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GB/T 191 包裝儲運圖示標誌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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GB/T 601 化學試劑 標準滴定溶液的製備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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GB/T 602 化學試劑 雜質測定用標準溶液的製備(GB/T 602-2002,neq ISO 6353-1:1982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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GB/T 603 化學試劑 試驗方法中所用製劑及製品的製備(GB/T 603-2002,neq ISO 6353-1:1982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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GB/T 610.1-1988 化學試劑 砷測定通用方法(砷斑法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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GB/T 1250 極限數值的表示方法和判定方法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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GB/T 6678-2003 化工產品採樣總測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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GB/T 6682 分析實驗室用水規格和試驗方法(GB/T 6682-1992,neq ISO 3696-1:1987) |
| 3 術語和定義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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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於本標準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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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1 穩定性二氧化氯溶液stable cholrine dioxide solution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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運用穩定化技術將二氧化氯氣體(ClO2)(純度>98%)穩定在無機穩定劑水溶液中,並且通過活化技術又能將ClO2重新釋放出來的水溶液。 |
| 4 產品分類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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穩定性二氧化氯溶液按用途分為兩類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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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類:生活飲用水及醫療衛生、公共環境、食品加工、畜牧與水產養殖、種植業等領域用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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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I 類:工業用水、廢水和汙水處理用。 |
| 5要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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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1 外觀:無色或淡黃色透明液體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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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2 穩定性二氧化氯溶液加速試驗法(54℃恒溫烘箱內14d),其二氧化氯含量的下降率≤10%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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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3 穩定性二氧化氯溶液應符合表1要求。 |
| 表1 |
| 項目 |
指標 |
| I類 |
II類 |
| 二氧化氯的品質分數/% ≥ |
2.0 |
2.0 |
| 密度(20℃)/(g/cm3) |
1.020--1.060 |
0.020--1.060 |
| pH |
8.2--9.2 |
8.2--9.2 |
| 砷(As)的品質分數/%≤ |
0.000 1 |
0.000 3 |
| 鉛(Pb)的品質分數/%≤ |
0.000 5 |
0.00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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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6試驗方法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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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標準所用試劑,除非另有規定,應使用分析純試劑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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試驗中所需標準溶液、雜質標準溶液、製劑及製品,在沒有注明其他規定時,均按GB/T 601 、GB/T 602 、GB/T 603之規定製備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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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全提示:本標準所使用的強酸具有腐蝕性,使用時應注意,濺到身上時,用大量水沖洗,避免吸入或接觸皮膚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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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1二氧化氯含量的測定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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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1.1 方法提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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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丙二酸與其中的次氯酸根反應,消除其對二氧化氯含量測定的影響。穩定性二氧化氯溶液在酸性條件下釋放出具有氧化性的二氧化氯。二氧化氯將Iˉ氧化成I2,用硫酸鈉標準滴定溶液滴定反應析出的碘。 |
| 試劑和材料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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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1.2.1三級水(GB/T 6682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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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1.2.2三級水(GB/T 6682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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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1.2.3三級水(GB/T 6682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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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1.2.4三級水(GB/T 6682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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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1.2.5硫代硫酸鈉標準滴定溶液:(Na2S2O3)約0.1mol/L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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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1.2.6可溶性澱粉溶液:5g/L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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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1.3分析步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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稱取約2g試樣,稱准至0.2mg。置於已預先加有50mL水的250mL碘量瓶中,加入3mL丙二酸溶液,混勻,反應3min。加入2g碘化鉀、3mL硫酸溶液,混勻。於暗處放置10min,用硫代硫酸鈉標準滴定溶液滴定。近終點時加1mL~2mL澱粉溶液,繼續滴定至藍色消失即為終點。
同時作空白試驗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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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1.4分析結果的表達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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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氧化氯(ClO2)含量以品質分散w1計,數值以%表示,按式(1)計算:
式中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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V——滴定時消耗硫代硫酸鈉標準滴定溶液的體積的數值,單位為毫升(mL);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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V。——空白試驗消耗硫代硫酸鈉標準滴定溶液的體積的數值,單位為毫升(mL);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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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——硫代硫酸鈉標準滴定溶液實際濃度的數值,單位為摩爾每升(mol/L);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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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——試料的品質的數值,單位為克(g);
M——二氧化氯的摩爾品質的數值,單位為克每摩爾(g/mol)(M=67.45);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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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1.5 允許差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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取平行測定結果的算術平均值為測定結果。平行測定結果的絕對差值不大於0.02%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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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2密度的測定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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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2.1儀器、設備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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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2.1.1密度計:分度值為0.001/c m3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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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2.1.2恒溫水浴:可控制溫度在(20 ±0.1℃)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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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2.1.3溫度計:分度值0.1℃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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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2.1.4量筒:250mL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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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2.2 測定步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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將試樣注入清潔、乾燥的量筒內,不得 有氣泡。將量筒置於20℃的恒溫水浴中,帶溫度恒定後,將清潔、乾燥的密度計緩緩地放入試樣中,其下端應離筒底2cm以上,不能與筒壁接觸。密度計的上端露在液面外的部分所沾液體不得超過2~3分度。待密度計在試樣中穩定後,讀出密度計彎月面下緣的刻度(標有讀彎月面上緣刻度的密度計除外),即為20℃試樣的密度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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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3pH值的測定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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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般實驗室用儀器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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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3.1儀器、設備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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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3.1.1酸度計:精度0.02pH單位。配有飽和甘汞比電極、玻璃測量電極或符合電極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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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3.2分析步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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將試樣溶液倒入燒杯,將電極浸入被測溶液中,在已定位的酸度計上測定試樣的pH值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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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4砷含量的測定(砷斑法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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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4.1 方法提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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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4.2 試劑和材料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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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4.2.1鹽酸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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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4.2.2碘化鉀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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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4.2.3氯化亞錫:400g/L溶液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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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4.2.4經氧化鈉:100/L溶液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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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4.2.5無砷鋅粒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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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4.2.6乙酸鉛棉花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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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4.2.7溴化汞試紙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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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4.2.8砷標準貯備液:1mL含0.01mg As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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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4.2.9砷標準溶液:1mL含0.001mg As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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移取10.00mL砷標準貯備液置於100mL容量瓶中,加1mL鹽酸,用水稀釋至刻度,混勻。臨用時移取此溶液10.00mL置於容量瓶中,用水稀釋至刻度,混勻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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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4.3儀器、設備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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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般實驗室用儀器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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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4.3.1定砷器:同GB/T 610.1——1988中5.2規定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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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4.4分析步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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移取(1.00±0.01)g試樣於100mL燒杯中,加2mL鹽酸。置於電爐上煮沸至近幹,取下冷卻至室溫,轉移至定砷器的廣口瓶中,在另一個定砷器的廣口瓶中,加入1.00mL或3.00mL砷標準溶液。加入6mL鹽酸,加水稀釋至約70mL,加1g碘化鉀及0.2mL氯化亞錫溶液,搖勻,放置10min。各加2.5g無砷鋅粒,立即按GB/T610.1中圖裝好裝置,於暗處在25℃~30℃下放置1h~1.5h。比較溴化汞試紙的顏色,即可判定砷含量是否符合標準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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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5重金屬(以Pb計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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含量的測定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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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5.1方法提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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鉛離子與硫離子在乙酸介質中生成有色硫化鉛沉澱,鉛含量較低時,形成穩定的暗色懸浮液,可用於目視比色法測定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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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5.2試劑和材料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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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5.2.1鹽酸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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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5.2.2乙酸:1+2溶液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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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5.2.3飽和硫化氫水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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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5.2.4鉛標準貯備液:1mL含0.1mgPb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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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5.2.5鉛標準溶液:1mL含0.002mgPb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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移取10.00mL鉛標準貯備液置於500mL容量瓶中,用水稀釋至刻度,混勻。此溶液現用現配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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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5.3分析步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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移取(1.00±0.01)g試樣於100mL燒杯中,加2mL鹽酸。置於電爐上煮沸至近幹,取下冷卻至室溫,轉移到50mL比色管中。移取2.5mL或10.00mL鉛標準溶液置於另外的比色管中。加入0.2mL乙酸溶液,加水稀釋至約25mL,加入10mL新製備的飽和硫化氫水,搖勻,放置10min。比較其所呈暗色即可判定鉛含量是否符合標準。 |
| 7檢驗規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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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1 本標準規定的全部指標專案為出廠檢驗專案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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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2 穩定性二氧化氯溶液每批產品不超過10t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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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3 穩定性二氧化氯溶液應由生產廠的品質監督檢驗部門進行檢驗,生產長應保證每批出廠的產品都符合本標準的要求。每批出廠的產品都應附有品質證明書,內容包括生產廠名、廠址、產品名稱、商標、類別(I類、II類)、淨含量、批號或生產日期和本標準編號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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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4 使用單位有權按照本標準的規定對所收到的產品進行驗收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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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5 按GB/T 6678——2003中7.6的規定確定採樣單元數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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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6 採樣時先充分攪勻,用玻璃管或聚乙烯塑膠管插入桶深的三分之二處採樣,總量不少於1000mL,充分混勻,分裝于兩個清潔、乾燥的塑膠瓶中,密封,瓶上貼標籤,注明:生產廠家、產品名稱、批號、採樣日期和採樣者姓名。一瓶供檢驗用,另一瓶保存三個月備查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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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7 按GB/T 1250中修約值比較法進行判定。檢驗結果如有一項指標不符合本標準要求時,應重新自兩倍量的包裝單元中採樣進行核驗,核驗結果有一指標不符合本標準的要求時,整批產品為不合格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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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8 當供需雙方因產品品質發生異議時,可按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品質法》的規定辦理。 |
| 8 標誌、標籤和包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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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.1 穩定性二氧化氯溶液的包裝容器上應塗刷牢固的標誌,內容包括:生產廠名、產品名稱、商標、類別(I類、II類)、批號或生產日期、淨含量、廠址以及GB/T191規定的標誌3“向上”和標誌4“怕曬”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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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.2 每批出廠的穩定性二氧化氯溶液都應附有品質合格證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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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.3 穩定性二氧化氯溶液採用避光的聚乙烯或聚丙烯塑膠桶包裝,包裝規格依使用者需要確定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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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.4 穩定性二氧化氯溶液不能與酸及有機物同貯同運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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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.5 穩定性二氧化氯溶液的貯存期為12個月。 |